抚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近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1年第8号)
10月30日,上饶市铅山县葛仙山景区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九江市一名密接人员核酸检测阳性;10月31日,上饶市铅山县新增4例无症状感染者。近期,到葛仙山景区旅游的人数众多,疫情存在进一步外溢的风险。我市与上饶市毗邻,人员往来密切,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全力阻断疫情向我市蔓延扩散,根据省疫情防控有关最新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落实核酸检测。近期,市外来抚返抚人员应主动向社区(村组)、单位报备,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并携带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抚后主动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避免流动。
二、审慎安排出行。近期,倡导广大市民暂缓安排外出旅游或办事计划,尽可能不出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和已有本地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
三、自觉落实防控措施。 1.有铅山县旅居史人员,视为密接者:自10月11日以来有铅山县旅居史的来抚返抚人员,应及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入住酒店报告,自离开之日起,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开展不少于2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期的前7天,隔日开展1次核酸检测。 2.上述人员的密切接触者,为次密接者:原则上应落实集中隔离管控,确因隔离场所不足或者不宜集中隔离的,须实行居家隔离管控,其共同生活人员一并进行居家隔离。次密接者隔离医学观察期限根据密接者核酸检测结果确定,如密接者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核酸检测均为阴性,次密接者第1、4、7天核酸检测为阴性,可于第7天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如密接者核酸检测有阳性结果,则按照密切接触者管理至期满 14 天。 3.有上饶市(除铅山县)旅居史人员:自10月11日至23日期间有上饶市(除铅山县)旅居史的来抚返抚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入住酒店报告,应间隔24小时开展不少于2次核酸检测;10月24日以来有上饶市(除铅山县)旅居史的来抚返抚人员,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开展不少于3次的核酸检测。
四、严防校园聚集性疫情。 1.有近期铅山县旅居史师生的学校,应组织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健康监测;所涉及的班级开展线上教学,期限为班级师生隔离期。 2.即日起,全市各大中专院校实行封闭管理;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师生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无关人员原则上不得出入。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课追踪和信息报告等各项措施。
五、严格重点场所防控。麻将室、棋牌室一律关闭;车站、公共交通工具,影剧院等演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旅游景区要认真落实进入人员“四查一戴”和限流措施,每日做好通风消杀和环境清洁。药店要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等药品的人员进行实名信息登记,属地社区(村组)做好跟踪随访。各级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首诊负责、预检分诊等制度,规范探视和陪护管理,严防发生院内感染事件;未设置发热门诊的,一律不得接诊发热患者,并按规定做好发热患者转诊。
六、减少人员聚集。严控大型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严格按要求报当地新冠疫情指挥部审批,并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召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举办方或召集人防控责任。提倡线上举办会议或活动。
七、强化隔离服务保障。居家隔离人员由社区(村组)落实体温测量、核酸检测等措施,并提供生活物资保障。所有集中隔离点隔离人员以及居家隔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要使用中药预防。
八、鼓励群众相互监督。鼓励市民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未按要求报告,或者未按规定落实相应防控措施的铅山县,特别是葛仙山景区等来(返)抚人员,经查属实的,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给予首位举报人300元奖励。
九、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对于违反上述规定、隐瞒行程或者不配合、不执行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党员干部带头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抚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抚州市市、县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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